就在 2002 年,IETF 在RFC 3406中建议我们应该x-
为我们不想注册的 URN 命名空间使用前缀,例如urn:x-acme:foobar
. 现在 IETF 已经弃用了RFC 6648x-
中的前缀,我们应该如何为我们不打算注册的命名空间构建 URN?
顺便说一句,我注意到 RFC 6648 特别提到了 URN:“在几乎所有使用协议参数的应用程序协议中(包括 ... URN ...),名称空间不受任何限制或约束,因此无需为私人使用或实验目的分配一组名称。” 我觉得这很奇怪,正如 RFC 3406 声称的那样,“URN 命名空间的空间是受管理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语法正确的 URN 命名空间(根据 URN 语法定义)都是有效的 URN 命名空间。”
那么什么最适合用于自定义但未注册的 URN 命名空间?对于我的示例公司 Acme,我可以放弃x-
并使用 URN,例如urn:acme:foob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