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自定义构建的 Unix 操作系统。
我的任务:向操作系统添加IPSec 。
我正在第一阶段工作,完成了前 2 个数据包的发送。
我现在要做的是制作识别有效载荷。我一直在阅读RFC 2409(附录 B),其中讨论了密钥材料(SKEYID、SKEYID_d、SKEYID_a、SKEYID_e 和IV制作)。
现在,我使用SHA-1进行身份验证,因此我使用 HMAC-SHA1,我的加密算法是 AES-256。真正的问题是 RFC 对我应该如何处理PRF不够清楚。它说:
“由于本文档采用的 PRF 反馈机制,使用协商的 PRF可能需要扩展 PRF 输出。”
我使用 SHA-1,这是否意味着我不协商 PRF?
在我看来,AES 是唯一需要扩展的算法(256 位的固定长度),那么,我只需要扩展 SKEYID_e 吗?
如果您碰巧知道更清晰但可靠的来源,请在 RFC 中发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