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
vfork()函数与 具有相同的效果fork(2),除了如果进程 [...] 在成功调用 [...]exec(3)函数族之一之前调用任何其他函数,则行为未定义。
这表明exec*()之后调用任何函数vfork()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稍后在手册页中具体说明:
特别是,程序员不能依赖父级保持阻塞,直到子级 [...] 调用
execve(2)[...]。
execve(2)在手册页中重复使用,它的用法表明它是唯一exec可以在vfork().
那么为什么execve在这里被挑出来,我可以安全地调用其他exec类型的函数(如execlp)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