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DTO 是否可以接受基于 DTO 数据返回派生值的实例方法?或者 DTO 应该是没有其他方法(除了 getter/setter)的纯数据容器吗?

我内心的纯粹主义者说,业务逻辑要潜入这种方法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如果(例如)一个 DTO 在应用程序层之间共享,那么在 DTO 上使用此类方法可能存在争议。

您对此有何看法?有没有可以接受的情况,或者应该避免这种事情?为什么/为什么不?

4

1 回答 1

13

DTO 不应该有行为,它们只是用于跨进程边界传输数据的容器,并且应该只包含 setter/getter。

应不惜一切代价避免它,否则将被解释为对 DTO 模式的误用。

于 2010-02-12T22:05:15.220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