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编写了一个小型 python 模块,在其中使用了几个命名元组来传递信息,因为我发现它们非常具有表现力。我考虑了这些类型,并按照 PEP8 的类名约定(CamelCased)命名它们。但是 pylint 看到了这条线:
PersonData = collections.namedtuple('PersonData', 'name surname age')
在模块的全局范围内,然后:无效的常量名称“PersonData”。
我在滥用命名元组吗?什么是pythonic推荐?我只能想到抑制警告,将结构重命名为 PERSON_DATA,或者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类。请注意,在我的情况下,虽然它有方法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答案是抑制警告。这不是 pylint 与命名元组的反复出现的问题吗?
(使用 pylint-0.26.0、python-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