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的网站符合使用Google+ Direct Connect的条件。
所以在谷歌搜索了一下之后,我发现了这个谷歌支持页面,它已经被编辑过了。
通过 WayBack Machine 查看提供这些说明的 Google 支持页面:
您可以直接链接您的网站,方法是在您的网站上插入一小段代码,然后在个人资料的“关于”部分中将该网站列为您的 Google+ 信息页的主要链接。例如,如果您的 Google+ 信息页的主链接设置为 www.pagewebsite.com, 您可以通过将以下代码段放置在
<head>
网站 HTML 的标记中来创建双向链接:
<a href="https://plus.google.com/{+PageId}" rel="publisher" />
是什么赋予了?头部内的锚标签?
我认为头部只允许使用标题/元/链接标签。
将上面的代码段放在 head 标签中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