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继承的一些代码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行为,其中有一个带有依赖项 jar 的项目,其中存在一个与项目中的类具有相同名称和相同包的类:
日食项目:
src/com.abc.dE
取决于存在com.abc.dEclass的XYZ.jar
只是好奇这个设置在 Java 中是否合法。根据 Eclipse,它不会将其标记为错误并允许创建一个新类来隐藏依赖项 jar 中的现有类,除非尝试在工作区中重命名此类现有类 - 然后它会产生以下警告:
“已找到对重构元素的二进制引用。它们不会更新,如果继续,可能会导致问题。”
然后允许这种前向重构。但是,如果想向后重构一个冲突的名称,Eclipse 中会出现以下消息:
“名为 'E' 的类型已存在于包 'com.abc.d' 中
是这样吗
- 一个正确的 Java
- Eclipse 行为中允许的不一致或
- .一个 Eclipse 错误?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