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删除了一个文件夹/文件,但在删除文件夹/文件之前忘记分离标签。我删除了一个名为“data”的文件夹,这样我就可以创建一个同名的新文件夹“data”。如何从旧文件夹“数据”中分离标签?
我试过了:
- 转到查看 > 选择配置.. 转到标签所在的时间。现在我可以看到视图中同时存在旧的“数据”和新的“数据”。
- 接下来我选择旧文件夹“数据”并右键单击它选择“标签”>“分离”
我选择要分离的标签,然后单击“确定”。但我收到一条错误消息:
"标签只能从当前或回滚到正在修改的标签的视图配置中修改。 "
请帮助我。真的需要这个。先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