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使用以下代码的编译时错误方面遇到了特殊行为(我使用的是 JDK7):
public class classA { public void foo( List<Object> o ){} }
public class classB<T>{ public void bar( List<Object> o ){} }
我们考虑以下测试对象
List<String> o = new ArrayList<String>();
没有办法通过将o作为参数传递给类classA的方法foo来编译 java ,据我所知,不应该有。
现在假设我们在 classB 的 main 方法中,并尝试只调用bar而不实例化 classB 的实例来调用它。我可能希望得到一个无法从静态上下文编译错误中调用的非静态方法,就像我试图在 classA 中提取它一样,但是我得到一个转换调用错误。那是有道理的——类型不对齐。
但是,如果我尝试从非静态上下文调用 bar ,如
ClassB b = new classB();
b.bar( o );
Java似乎原谅我没有排列类型并且运行代码没有问题。我没有做任何事情来解决打字问题,那么为什么 Java 让这段代码执行,而它不会与 classA 一起执行?
编辑:回答一些问题。classA 仅供参考 - 它不应该编译,我也不希望它编译,所以我不能提供用它编译的代码。确实编译和执行的 classB 的代码可能由以下方式给出:
public class classB<T> {
public void bar( List<Object> 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String[] args ){
classB b = new classB();
List<String> o = new ArrayList<String>();
b.bar( o );
}
}
此代码编译并执行。在类声明行中没有泛型声明的完全相同的代码不起作用。我理解类型擦除,这是有人逃避的,但它有什么帮助,因为 T 不是方法栏或主代码中的引用
此外,还有很多方法可以让这段代码变得更好。我真的只是在寻找对其行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