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是否有某种方法可以在定义之后更改句号。到冒号,即得到定义:(以及“定义”定理样式中的其他环境)。
user22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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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的方法可能是为自己定义一种新风格:
\newtheoremstyle{stylename} % 要使用的样式名称
{spaceabove}% 距离定理上方的空间度量。例如:3pt
{spacebelow}% 距离定理下方的空间度量。例如:3pt
{bodyfont}% 定理正文中使用的字体名称
{indent}% 缩进空间度量
{headfont}% 头部字体名称
{headpunctuation}% 头部和身体之间的标点符号
{headspace}% 定理头后的空间;" " = 正常的字间距
{headspec}% 手动指定头部
在这种情况下,您将复制现有的定义样式,然后更改headpunctuation
.
于 2009-12-11T18:02:21.31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