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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创建了一个应用程序包,其中有一个 shell 脚本作为主要可执行文件。然后运行“exec /path/to/other/executable”作为其最后一个操作。(这样做的原因是我通过更新系统下载了新的可执行文件,并且我不想写入通常位于 /Applications 中的应用程序包。相反,我将更新写入用户目录,旨在让应用程序bundle 本身只是一种启动器)

问题是这使 OS X 认为捆绑目录是第二个可执行文件所在的目录。这导致它不尊重 Info.plist,以及各种不良行为。(如果我将真正的可执行文件移动到捆绑包的 MacOS 文件夹中,一切都很好,但正如我所说,这不是一个真正的选择)

本指南让我相信这样的事情是可能的:http: //mjhutchinson.com/journal/2010/01/24/creating_mac_app_bundle_for_gtk_app

在这里,他们运行“exec mono ...”作为他们 shellscript 中的最后一个操作,其中“mono”是驻留在应用程序包之外某处的二进制文件。而且我认为他们的捆绑最终表现良好。

那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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