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这是否有实际答案,但这里有。
我正在构建一个 webapp,在 appengine 上使用 webapp2,它只会向客户端公开 JSON API(基于浏览器的客户端的 shell HTML 模板除外)。
我现在拥有的是一个 main.py,它将传入的 URL 路由到处理程序。处理程序按功能分为模块(即 user_auth、user_info、组等...)。我有一个 models.py 模块,我ndb.Model
的生活在那里。
涉及Model
s 的最低级代码包含Model
在 models.py 的子类中(即models.Group
有一个名为 的类方法create_group
,由 调用,由groups.AddGroupHandler.add_group
调用groups.AddGroupHandler.post
。)
我还有一个 api.py 模块,其中包含所有 webapp 行为的类(即api.UserAuth
, api.Signup
,api.RegistrationVerification
等...),其中包含为这些行为返回 JSON 的类方法(即api.UserAuth.session_expired
,api.RegistrationVerification.bad_token
等...)。
api.py 中的方法是从模型中的“低级”方法、处理程序模块中的“辅助”方法(即groups.AddGroupHandler.add_group
等...)以及处理程序方法本身(即groups.AddGroupHandler.post
等...)调用的.
这种结构是否会在未来引起问题,或者它现在还可以吗?此外,是否有任何已知适用于此类项目的标准结构?
编辑:我没有使用 REST 或类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