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归或迭代地删除子文件夹中的某些文件类型会更好吗?
递归示例:
- r =(如果子文件夹打开子文件夹,则删除 1 周之前的 .bak 文件,如果没有子文件夹并且如果没有 1 周之前的 .bak 文件,则打印未找到 1 周之前的 .bak 文件)
- 文件夹 1(运行 r)> 子文件夹 1(运行 r)> 子文件夹 2(运行 r)> 子文件夹 n(运行 r)> 程序在退出每个文件时删除 1 周前的 .bak 文件文件夹。
迭代示例:
- del = 删除超过 1 周的 .bak 文件
- search = 搜索子文件夹,如果找到子文件夹,则将它们放入数组中。
- 打开 = 一次打开每个子文件夹,在每个子文件夹中运行 del 然后再次搜索并重复,直到程序到达该分支内的最后一个子文件夹。
- 从根目录移动到下一个子文件夹分支。
- 错误 = 如果没有子文件夹并且如果没有超过 1 周的 .bak 文件,则打印没有超过 1 周的 .bak 文件
- 文件夹 1 > del or error > search > open > move > print: # .bak files deleted in #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