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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阅读 Sedgewick 的算法 4th。第 165 页有消费税

编写一个remove() 将链表和字符串键作为参数的方法,并删除列表中所有以键作为其项字段的节点。

我认为链表参数是多余的,因为作为实例方法总是使用对象名称调用。那么为什么作者希望它作为参数传递呢?(我不认为将 remove() 写为静态方法比实例方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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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根本不必将此remove方法视为您LinkedList班级的成员。它可能是实用程序类中的一个方法,适用于传入的对象。

于 2013-07-20T16:00:20.62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