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听一个 dba 说,如果你将所有函数、过程等命名为大写,那么当数据库中的工作负载很高时,db 的性能会更好。这是真的吗?我觉得这几乎是难以置信的。有没有什么基准或者什么可以证明他是对是错?
我只觉得这个命名的东西在阅读代码的时候才有价值,特别是对于一个团队来说。您更有可能成功地修改遵循良好书写约定编写的代码,而不仅仅是随机的东西。但这与计算机性能无关,它应该执行相同的操作。
另外,如果是这样,我应该无法调用名为FUNC
like func
or Func
or的函数funC
。
我认为这种说法很疯狂,我错了吗?我的意思是,我根本不是数据库专家,他是 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