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一个让我想知道的想法。事实上,这对我来说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当我从命令行调用 java(.exe) 时,最好用路径分隔符(;
在 Windows 或:
Unix 中)结束类路径变量,还是没有它更好。它适用于两种方式,我已经看到它两种方式 - 但更常见的是没有。它在java帮助中没有澄清。对我来说,分隔符的最终结果看起来更清楚。有一些方法会导致问题吗?
编辑:我认为将类路径括在引号中总是一个好主意。
这只是一个让我想知道的想法。事实上,这对我来说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当我从命令行调用 java(.exe) 时,最好用路径分隔符(;
在 Windows 或:
Unix 中)结束类路径变量,还是没有它更好。它适用于两种方式,我已经看到它两种方式 - 但更常见的是没有。它在java帮助中没有澄清。对我来说,分隔符的最终结果看起来更清楚。有一些方法会导致问题吗?
编辑:我认为将类路径括在引号中总是一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