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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学习 Python,并且已经创建了一些临时实用程序模块,可用于任何用途。我不打算将它们安装在任何地方,让它们简单地放置并在需要的地方复制它们现在对我来说是可以的。

所以我通常只是从同一目录中的脚本创建一个名为 like 的文件mymodule.pyimport mymodule对于名称,我只使用小写字母(即没有_s)。所以现在在我看到几个“真正的”Python 模块并意识到约定几乎是相同的之后,我开始怀疑冲突

是否有命名自己的 ad-hoc 模块的约定,这样可以避免与核心或“pip”模块(甚至是尚未添加的未来模块)发生冲突?

Perl 社区中存在类似的约定(尤其是因为 CPAN),所有此类模块都应以 开头Local::,如Local::MyCrazyModule.

注意:这里有一个类似的问题 SO,但似乎并没有专门询问模块,而是询问与模块冲突的变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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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 pip 模块冲突的最简单方法是使用您的名称创建转储模块并将其发布到 pypi。然后您可以将这个顶级命名空间用于您的所有模型,无论已发布或未发布。

有关名称转换的更多信息,您可以阅读: http: //www.python.org/dev/peps/pep-0423/

于 2013-06-21T14:55:46.52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