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们有类 A 和方法 B...正确的语法是return type A::B() {...}
现在想象一下,我们在类 A 中有一个类 B 和一个方法 C,它具有内部类 B(由于 [ ][ ] 运算符的代理类)作为“返回类型”。我怎么做?
A::B A::B::C() {}
不起作用B A::B::C() {}
另外,我想将其放入.cpp
并.h
归档。
假设我们有类 A 和方法 B...正确的语法是return type A::B() {...}
现在想象一下,我们在类 A 中有一个类 B 和一个方法 C,它具有内部类 B(由于 [ ][ ] 运算符的代理类)作为“返回类型”。我怎么做?
A::B A::B::C() {}
不起作用B A::B::C() {}
另外,我想将其放入.cpp
并.h
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