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的一个应用程序由于元数据而被拒绝,他们特别将应用程序名称确定为问题。该应用程序仅适用于 iPad,因此被命名为 -“我的游戏 - iPad”,iPad 的名称似乎是问题所在。
指导方针是:
换句话说,无论是出现在应用程序本身和/或营销材料中,iPhone 一词都可以用作描述词,但不能用作产品名称的一部分。
例如,以下是可接受的: GreatApp - 带有标语“for iPhone” GreatApp - 带有标语“iPhone edition” GreatApp - 带有标语“iPhone version” GreatApp - 带有标语“iPhone 4 for Verizon Wireless”
我的问题是标语一词,没有单独的地方可以输入标语,这是否意味着它应该是应用程序标题的一部分?所以我的应用程序标题应该更改为“我的游戏 - iPad 版”或“我的游戏 - iPad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