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种是设计复杂的、严格 OOP AS3 软件的最有效方法?
可以说,我有这个层次结构:主类->用户界面类->菜单类->按钮类
哪个更好?
- 仅将代码的主要部分分成类,如“telecom”、“userinterface”、“externalinterface”等,并添加子部分,如“menu”,然后将“buttons”添加到“menu ” ,来自“用户界面”类
addChild()
。
或者
- 还分离了软件的主要部分,但也分离了子部分。:我没有在“用户界面”中定义按钮,而是在“用户界面”中
appendChild()
定义的“菜单”中定义按钮,而是定义按钮在“菜单”类中,因此我不必将数十个代码放在一个类中(在本例中为“用户界面”),从而使其更有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