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变音符号 (ä, ö, ü) 和 sz 字符 (ß) 在电子邮件地址的本地部分是否有效?
例如采取这个电子邮件地址:björn.nußbaum@trouble.org
RFC 5322 非常清楚地表明,元音变音(和其他国际字符)是不允许的。如果我看一下第3.4.1章,关于本地部分有以下内容:
local-part = dot-atom / quoted-string / obs-local-part
那是什么意思dot-atom
?它在第3.2.3章中有描述:嗯,长话短说:Printable US-ASCII characters not including specials
因此,在整个 RFC 5322 中,我看不到任何有关国际字符的内容。还是 RFC 5322 已经过时了?(RFC 822 -> RFC 2822 -> RFC 5322)
更新: 对我来说重要的一点是:目前的标准是什么?是否允许使用国际字符? RFC 5322 被标记为草案标准。所以我认为这是最新的来源,不是吗?
Efran 提到,RFC 5336允许使用国际字符。但是 RFC 5336 被标记为实验性的,所以这对我来说并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