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从事涉及使用静态变量/方法的编程作业。这是要求之一,我不确定在标头中声明它并在类文件中定义它的正确语法:
“声明一个类的静态方法,其返回类型为对该类对象的引用;将此方法命名为“实例”。”
这是我的猜测声明:
static &Singleton instance();
这是我对定义的猜测:
static &Singleton::Singleton instance(){
static myObj;
return myObj;
}
我不认为那是正确的..有人可以确认/纠正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