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你们中是否有人知道为什么当 html 作为电子邮件发送时缺少 name 属性?
<img src="http://somepic.jpg" alt="some_alt_message" name="some_name" />
变成
<img src="http://somepic.jpg" alt="some_alt_message" />
据我所知,图像标签不支持名称属性。http://www.w3.org/MarkUp/html3/img.html
和/或电子邮件解析正在剥离它,因为它不是有效属性。
http://www.htmlquick.com/reference/tags/img.html#name
“在 XHTML 1.0 中,该元素的“name”属性已被弃用,取而代之的是“id”属性,在 XHTML 1.1 中它完全无效。因此,不再推荐使用它。”
这取决于用于撰写、发送、传输或阅读电子邮件的软件。没有进一步的信息,几乎不可能确定有罪者。
name
实际上,该属性仅在客户端脚本中使用,以便在 JavaScript 中选择特定元素。如果某些软件删除该属性会导致真正的问题,请考虑改用更标准的(这些天)id
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