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看到人们使用冒号 (:) 调用 javascript 函数。
像onclick="javascript:functionname();"
相同的功能可以在没有的情况下javascript:
使用,我很想知道什么时候使用javascript:
,什么时候不使用。
任何建议表示赞赏。
很多时候我看到人们使用冒号 (:) 调用 javascript 函数。
像onclick="javascript:functionname();"
相同的功能可以在没有的情况下javascript:
使用,我很想知道什么时候使用javascript:
,什么时候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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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将代码放入锚属性时,前缀非常重要:href
<a href="javascript:func();">Anchor</a>
而在内联事件属性(如onclick
、onsubmit
、onmouseover
等)中,javascript:
前缀并不重要。
但是,您应该注意,这里给出的两种方法都不好实施,您应该使用其他方法(例如,如评论中所述的@Paul S.)
这在事件中并不常见,onclick
因为这些事件已经执行了 javascript。您可能会看到类似以下内容:
<a href="javascript: functionname(); return false;">Link</a>
此类代码的原因是,默认情况下,href
属性正在尝试更改位置或重定向。这告诉浏览器默认href
操作将是运行的 javascript。否则,该功能将无法运行,页面将刷新,这很烦人。
在锚标记中使用此类 javascript 时,页面刷新是一个常见问题,因为锚标记的默认操作是刷新或加载另一个页面。最后return false;
的 表示不应触发默认操作(即刷新或加载)。
希望这可以帮助。
我相信javascript:
当网络上出现许多其他脚本类型(例如 vbScript)时,会留下前缀,为了在 HTML 中区分它们,您需要提供这些前缀。
话虽如此,这些标签在除 IE 之外的任何浏览器中都没有任何作用,即使在 IE 中,您通常也可以省略它们。
另请注意,这整个问题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您应该通过 javascript 而不是 HTML 绑定事件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