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Linux 文件权限仍然如此原始,而且这可能会改变?
每个文件/目录只能有一个所有者和组。这似乎使以下事情难以实施:
如何使文件只读而不可删除,但仍授予该用户写入其目录的权限?
您如何将目录限制为仅限某些用户,而不必为所需的每个可能的用户组合创建一个组?并且这样做无论如何都没有用,因为创建文件的任何人都没有继承它的权限,因此每个用户都必须明确更改他们制作的每个文件的权限,以便其他人可以编辑它。
我发现自己必须修改我的程序以将文件的权限设置为保存文件的目录,以避免用户感到沮丧。
您如何在非超级用户的桌面系统上处理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