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NSString *valtOnder, *name, *soort;
和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NSString *valtOnder;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NSString *name;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NSString *soort;
两种方式都是一样的。
但我更喜欢后一个。原因??
如果您有任何错字或任何错误,编译器将准确指出具有该属性/变量名称的行。
如果我写了几十个属性和/或变量,那么我必须寻找它们中的每一个,哪一个是错误的根本原因......因为我使用@synthesize 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很难找到。
所以我总是建议和指导其他人对变量、属性、综合等进行一行声明。
我很懒。很少有人认为为什么要多次写同一件事?额外的时间和工作。
但是多行将更具可读性。您只需编写一次代码,就会被阅读数百次,因此只需几秒钟即可输入一些额外的关键字。并且感谢所有为您提供自动完成功能的 IDE,所以现在这个原因几乎已经过时了。
编辑:
根据 vikingosegundo 的评论,
你永远不应该使用retain
NSString,使用copy
.
对于不可变对象copy
不应该使用reta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