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另一个文件中声明的函数上使用“光标下的跟随符号”功能(快捷方式是 F2)时,Qt 创建者(v. 4.5.2)的行为很奇怪。它第一次完美运行,但是当我尝试在同一函数或同一文件中的函数上再次使用该功能时,什么也没有发生,甚至没有出现错误消息。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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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另一个文件中声明的函数上使用“光标下的跟随符号”功能(快捷方式是 F2)时,Qt 创建者(v. 4.5.2)的行为很奇怪。它第一次完美运行,但是当我尝试在同一函数或同一文件中的函数上再次使用该功能时,什么也没有发生,甚至没有出现错误消息。我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