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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的应用程序中使用 MEF。我的应用程序有 4 个部分(类库)和一个主模块,主模块的职责是与上述部分交互并将工作委托给它们。

我已经在一个名为“Common”的库中编写了所有接口和抽象基类,并将其引用到所有其他具有从这些基类继承的类的 dll。我将所有基类和接口定义移至“Common”库,以便我可以在我的主程序中添加对该 dll 的引用,并且所有基类和接口都可以随时使用。

这是正确的方法吗?MEF 中的另一个选项是什么,我可以使用它来引用主模块中的基类而不引用 dll。

例如:- 抽象类 baseAbc 和接口 IAbc 定义在 common.dll 中,是否可以在我的主模块中引用 baseAbc 和 IAbc 而无需添加对 Common.dll 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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