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何时需要在模型类构造函数中实例化属性以及何时不需要实例化是否有很好的解释?
MS EF 网站上的文档很好,涵盖了很多相关主题
关系和导航属性 - http://msdn.microsoft.com/en-us/data/jj713564
使用 API 配置关系http://msdn.microsoft.com/en-us/data/jj591620%20%22Configuring%20relationships% 20with%20API
实体框架类库 http://msdn.microsoft.com/en-us/library/hh289362%28v=vs.103%29.aspx
并且我也通过阅读书籍编程实体框架 - Julia Lerman 编写的 Code First
我想更好地了解何时需要在模型构造函数中实例化属性。
我在 MS 文档和书中看到了示例,在模型构造函数中有和没有新属性的情况下。某些解决方案使用带有新的 Up 对象的构造函数而其他解决方案不使用,这很可能是有充分理由的。
似乎Virtual ICollection
hasnew List<>
和 complex 类型 has new RefObj
。但是简单virtual navigation property
的 ModelObject 类型没有新的就可以了。
我可以在不了解每个约定类的内部结构的情况下坚持一个模式吗?还是我应该阅读另一个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