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考虑以下情况下 Java 的最佳实践是什么:
我的程序中有一个逻辑,我想放在一个单独的包中。
例如(我目前的情况),这是一个收集一些统计数据然后将它们发送到服务器的逻辑)。所以我的项目com.example.project下的包将被命名为com.example.project.statistics。
包内会有一些类,在本例中是 StatisticsDispatcher(基本上是事件的容器和管理器)和 StatisticsEvent(应该计算到统计中的事件)。
问题是,我应该使用什么命名约定?我看到两个选项:
- 如上所述的StatisticsDispatcher和StatisticsEvent 。类名清楚地表明了类的作用,但在绝对名称上有点冗长,例如 com.example.project.statistics.StatisticsEvent。
- 调度程序和事件。它更短,并且类的目的从它的绝对名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例如 com.example.project.statistics.Dispatcher ,但稍后在代码中这些名称可能与其他包的类不明确,即使不是,当我在文件开头导入这些类,“Dispatcher”和“Event”之类的类名非常笼统,在文件中间,它们与什么相关并不明显。
在谷歌搜索 java 包和类命名约定时,我没有发现任何关于此的提及。恐怕第一个选项会是正确的,但我真的不喜欢包名和类名的冗长,所以我想问一下其他程序员,你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提前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