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要在 require 结构中拥有另一个 require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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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mod1,mod2],函数(m1,m2){ 要求([mod3],函数(m3){ // 然后也会在这里使用 m1 和 m2 }) })
为什么我们不能只有一个 require 结构?我想了解此设置之间的动机。
为什么我们要在 require 结构中拥有另一个 require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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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mod1,mod2],函数(m1,m2){ 要求([mod3],函数(m3){ // 然后也会在这里使用 m1 和 m2 }) })
为什么我们不能只有一个 require 结构?我想了解此设置之间的动机。
嵌套 require 不是强制性的,如果这不适合您的风格,可以很容易地避免。
虽然,这对于加载子模块或条件模块(如 polyfill)很有用。
在更个人的经验中,我经常在我的控制器中使用嵌套的 requirerouter
以便在请求时加载某些页面视图。这允许我只请求我的依赖项,router
而无需加载应用程序的整个页面集合。
我还经常发现自己使用嵌套的 requirei18n
通过加载条件语言环境来管理某些应用程序的某些方面。
最后一件事,我只记得模块应该使用定义define
,而不是require
. require
如果需要,函数实际上用于任意加载脚本(并且可以使用一次来引导您的应用程序)。因此,在大多数实际用例中,您将在模块定义中嵌套一些require
内容define
。
希望这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