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行代码中,ACCESSKEY 属性产生了预期的结果:
<input type="button" value="Cancel" id="bDism" name="bDism" onclick="MyProc()" ACCESSKEY=a>
(除了作品之外的其他小写字母 - 还没有全部尝试过!)。当您按 ALT 时,将调用一个 MyProc。
现在这个不行
<input type="button" value="Cancel" id="bDism" name="bDism" onclick="MyPro()" ACCESSKEY=>
有人可以解释为什么吗?(在相同的形式中,我还有一个带有 ACCESSKEY= 的 OK 按钮——它是 LF,即 Enter,尽管 LF 和 ESC 一样是一个控制字符,但它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