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每个元素的定义之外,没有更深入地解释某些属性如何用于不同元素。如果元素foo
有属性zap
并且元素bar
有属性zap
,那么这些属性只共享名称,当然除非它们被定义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属性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它们可能取完全不同的值;这一切都取决于他们的定义。
在实践中,HTML 的设计者试图在这里保持一定的一致性,以便属性的名称反映其含义。例如,该align
属性对于不同的元素具有部分相同的含义(例如,align
for的含义与forh1
相同),部分相似的含义(例如,for与for相似,但不相同)。但是例如属性 for确实与for无关。align
h2
align
h1
align
table
type
ol
type
script
HTML 4.01 规范中的属性索引概述了这些问题。您还可以在name
此处查看汇总的不同元素的属性。
在 HTML 4.01 中,name
已声明为applet
,但这只是因为元素本身已被弃用。但是对于form
and a
,规范的散文说:“注意。包含此属性是为了向后兼容。应用程序应该使用 id 属性来识别元素。” 这种或类似的陈述经常被误解为适用name
于一般元素;那将是完全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
表单字段元素需要该name
属性,以便它们对表单数据做出贡献,因为贡献基于他的属性(和元素的值)。如果您希望将这样的元素指定为要在属性中引用的“浏览上下文”,那么它在两种类型的meta
元素之一中以及在元素中也是必不可少的。iframe
tar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