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 Antonio Goncalves阅读了使用 GlassFish 3 开始 Java EE 6 平台。在关于 EJB 的章节中,他写道 EJB 的某些特性可能会在 Java EE 的下一个版本中被弃用。
EJB 3.1 中实际上没有删除以下任何特性,但下一个版本将不得不删除或保留其中一些特性:
- 基于 JAX-RPC 的 Web 服务端点
但我不明白他在这里的意思。他写了关于用@Stateless
和注释@WebService
的类 IE
@Stateless
@WebService
public class MyService {
}
所以用这两个注释来注释一个类是不好的做法?分班比较好?创建一个仅充当 EJB 的类,并创建另一个仅充当 WebService 的类(它将方法调用委托给定义为类成员的 E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