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类 A 和 B。A 类给 B 类一个目标/动作对,B 类稍后会回调。目标是 self (= class A),action 是一个回调方法。回调稍后通过以下方式完成:
[target performSelector:action withObject:anObject];
方法操作仅由此回调调用。如果我不在 A 类的 .h 文件中声明该方法,它工作正常。但我的问题是,不在 .h 文件中声明它是一个糟糕的设计吗?由于该方法仅在回调中调用,我认为没有必要声明它,不是吗?我的意思是,回调“performSelector”甚至无法检查该方法在运行时是否存在。那么你的建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