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如果这听起来很菜鸟,这与继承类的数据库设计有关。
我目前有两种类型的用户在我的系统上注册,会员和员工。他们都拥有一些相同的财产(即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同时拥有一些独特的财产供自己使用(即成员的会员编号,员工的工作人员职位)。目前,它们都在数据库中存储为 2 个不同的表,并且彼此没有关系。
我现在正在考虑创建一个名为 Person 的具有所有公共属性的实体,同时拥有一个名为 Member 的类和另一个都扩展系统中的 Person 类的 Staff。但是我在设计数据库时遇到问题。是否应该有一个名为 Person 的表具有 type 属性来表示人员的类型,或者我应该坚持现有的设计,其中 2 个表将它们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