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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遇到过几次,很想知道原因——我有一个谷歌,但找不到任何直接相关的东西。

我有一个带有动态方法的类,我可以添加一个具有相同接口的静态方法:

public class MyClass
{
    public int MyMethod()
    {
        //do something #1;
    }

    public static int MyMethod()
    {
        //do something
    }
}

这很好,但如果我尝试从动态方法调用静态方法,将 #1 替换为return MyClass.MyMethod(),我会收到错误消息“以下方法或属性之间的调用不明确:MyClass.MyMethod() 和 MyClass.MyMethod() .
如果删除静态方法,错误变为“需要对象引用..”,这是有道理的。

那么为什么这是模棱两可的呢?它以类名开头以指定静态方法,该方法适用于代码中的任何其他位置。
为什么不在这里?

编辑:我实际上并没有尝试在没有调用静态方法的动态方法的情况下编译它,我刚刚通过 VS 没有下划线。
但我想仍然是一个类似的问题,但添加了“为什么不能两者都有,因为一个是静态的,一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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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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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关于 SO 的类似问题,给出了一些解释,为什么你不能有两个具有相同签名的方法。

public class MyClass
{
    public int MyMethod()
    {
        return 0;
    }

    public static int MyMethod() //Here compiler says, that you've already got method MyMethod with same parameter list
    {
        return 0;
    }
}

所以,你根本不能拥有这些方法

看看这个

首先:

方法的签名由方法的名称和每个形式参数的类型和种类(值、引用或输出)组成,按从左到右的顺序考虑。方法的签名特别不包括返回类型,也不包括可以为最右边的参数指定的 params 修饰符。

第二:

方法的重载允许类、结构或接口声明多个具有相同名称的方法,前提是它们的签名在该类、结构或接口中是唯一的。

编辑

至于你得到这个错误的原因:你可能还没有编译并看到一个带有红色下划线的错误。如果您进行编译,您将看到带有蓝色下划线的错误不是在您调用静态方法的行中,而是在定义静态方法的行中。

于 2012-09-20T01:45:30.25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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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这是模棱两可的呢?它以类名开头以指定静态方法,该方法适用于代码中的任何其他位置。为什么不在这里?

它不明确的原因是因为您可以在 MyClass 上拥有一个名为 MyClass 的实例属性。我相信 Eric Lippert 更详细地描述了这个推理。我找不到那个具体的帖子,但这是他的一个类似系列

于 2012-09-20T01:44:06.56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