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使用一个类说baseClass,我从中派生了另一个类derivedClass。我有一个问题定义,除了其他问题之外:
i) 应使用成员-对象初始化程序来初始化在基类中声明的数据成员,例如 var1。
ii) i) 在基类构造函数中完成。它说,这只能通过派生类构造函数调用。
iii) 基类是一个抽象类,它的对象不能被创建。但是,我有第三节课,在其中,我使用:
baseClass *baseObjects[5];
编译器不报告错误。
我不明白 i) 和 ii) 的真正含义。用简单的话来解释就好了。此外,欢迎对 iii) 提供任何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