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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向我的团队建议我们使用破折号(连字符)作为我们的类名,但对于 ID,使用下划线将元素标签与 ID 名称的其余部分分开,并且 ID 名称应该是#element_class-name,所以: <div id="div_generic-name" class="generic-name">Stuff</div> 这个方法有错误吗?如果我们混合使用下划线和连字符,会发生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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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没问题。根据W3C,命名 CSS 类的前两条规则是:

  • 除了不受 CSS 控制的部分之外,所有 CSS 语法在 ASCII 范围内都不区分大小写(即 [az] 和 [AZ] 是等效的)。例如,HTML 属性“id”和“class”、字体名称和 URI 的值的大小写敏感性超出了本规范的范围。请特别注意,元素名称在 HTML 中不区分大小写,但在 XML 中区分大小写。
  • 在 CSS 中,标识符(包括选择器中的元素名称、类和 ID)只能包含字符 [a-zA-Z0-9] 和 ISO 10646 字符 U+00A0 及更高,加上连字符 (-) 和下划线 ( _); 它们不能以数字、两个连字符或一个连字符后跟一个数字开头。标识符还可以包含转义字符和任何 ISO 10646 字符作为数字代码(请参阅下一项)。例如,标识符“B&W?” 可以写成“B\&W\?” 或“B\26 W\3F”。
于 2012-08-25T03:32:48.69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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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想做的事没有问题。引号之间的任何内容都不会被浏览器解析,只会被视为字符串并且不会被解释。

于 2012-08-25T03:29:33.38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