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这个索引:
(col1, col2, col3)
我知道当我搜索 (col1) 时它会有所帮助;(col1, col2); (col1, col2, col3)。
如果我使用完全相同的列创建另一个索引,phpMyAdmin 会警告我可能会删除其中一个索引,因为它们是相同的。
但是,如果我有这些索引:
(col1, col2, col3)
(col1, col2)
(col1)
phpMyAdmin 根本不会警告我。
所以我的问题是,最后两个索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吗?我认为只有第一个索引就足够了。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