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GAE 不允许您将不同的 Java 应用程序 (WAR) 上传到不同的实例,并使它们都成为同一个“GAE 应用程序”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有一个模块化的架构会很好,我有一个主要的 Web 应用程序和多个其他应用程序来帮助主要的应用程序完成它的工作。例如,一个监控应用程序,如果在主应用程序中发生重大事件,它会发送电子邮件警报。一个具有通用输入验证和编码服务的安全应用程序,主应用程序以及未来的其他应用程序都可以使用这些服务。
关键是要有一个已部署的 GAE 应用程序的完整架构,但只有其中一个是最终用户与之交互的“主要应用程序”。而且,我并不是要“欺骗”GAE,因为无论我是否将所有内容都放在一个单一应用程序中,或者是否将所有内容解耦到许多较小的应用程序中,传入/传出带宽都是相同的。他们照样向我收费。
问题是我记得在某处读过 GAE 不鼓励(甚至可能禁止)这种用法。我刚刚通读了服务条款,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这些限制,但是如果它不允许,我不想承诺构建一个解耦架构!
有谁知道我是否可以进行这种设置,以及这里对开发人员施加了哪些限制/约束(如果有)?提前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