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 jQuery 中,我们可以$(document)
用作选择器,但必须$('body')
在名称周围使用引号或双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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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是页面范围内的全局js对象,而是页面<body>
上的元素。
于 2012-08-07T23:22:05.04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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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body
是一个元素,document
也是一个对象。
浏览器中加载的每个网页都有自己的文档对象。此对象用作网页内容(DOM 树,包括 和 等元素)的入口点,
<body>
并<table>
为文档提供全局功能(例如获取页面的 URL 和在文档中创建新元素)。
于 2012-08-07T23:22:28.220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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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是 window 对象上定义的对象,而 body 的定义方式与 document 不同。但是,您可以自己定义它:
var body;
$(document).ready(function () {
body = document.find('body');
});
就窗口对象而言,文档作为预定义存在,因为这是您的窗口文档的根,或 HTML 标记。然后,DOM 允许您找到包含正文的文档的所有子项。window['document']
等同于window.document
或document
,它是您页面的根目录,但是正文可能不明确,因为它不必是文档的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孩子,更不用说它也是可选的,这将呈现总是将身体对象定义为有时undefined
:http ://www.w3.org/TR/html401/struct/global.html#h-7.5
于 2012-08-07T23:22:52.840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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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就好$(document.body)
了。
于 2012-08-07T23:39:59.54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