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银行”类和一个“分行”类。“分支”继承自“银行”。我只想允许“银行”对象创建新的“分支”对象。(例如只有花旗集团可以开设新的花旗银行分行)。
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设计模式是什么?
我目前正在使用带有私有构造函数的朋友类。但我不确定这是否是正确的方法。
我有一个“银行”类和一个“分行”类。“分支”继承自“银行”。我只想允许“银行”对象创建新的“分支”对象。(例如只有花旗集团可以开设新的花旗银行分行)。
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设计模式是什么?
我目前正在使用带有私有构造函数的朋友类。但我不确定这是否是正确的方法。
“分支”继承自“银行”
有你的问题,你正在使用继承。您正在寻找一种抽象工厂模式,其中Bank
是分支创建者,并且仅向其各自的创建者提供对分支构造函数的访问。
struct Branch //abstract
{
virtual ~Branch() = 0;
};
class CitiBranch : Branch
{
friend class Citi; //only Citi can create instances of CityBranch
private:
CitiBranch();
};
struct Bank
{
virtual ~Bank() = 0;
virtual Branch* createBranch() = 0;
}
struct Citi : Bank
{
virtual Branch* creatBranch()
{
return new CityBranch;
}
}
这个程序是一个接口而不是一个具体的类。所以你有Branch
指针和Bank
指针,并不需要知道它们的确切类型。
如果你有一个Bank*
and call createBranch()
,你会得到一个Branch*
back 但它会指向一个正确的具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