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弄清楚我是否无意中使用了设计模式?请帮帮我。
我有一个将生成事件(event1,event 2,... eventn)的应用程序。
我有另一个库(事件处理库),其中编写了事件处理方法。
我使用一个接口(Communicator),它的方法是由事件处理程序库实现的“GenerateEvent”。
最后,生成事件的主应用程序......使用反射加载事件处理程序库,并在运行时根据事件编号,事件特定类(事件处理程序)被挂钩。主应用程序使用接口方法 GenerateEvent 来发送事件
这是一种设计模式,因为在两个程序集之间使用接口来协同工作?如果我的解释不够,我可以提供更多关于伪代码的细节。
编辑:想补充一下,事件的结果再次通过通信器接口返回到主应用程序,该接口具有另一种方法 SendResult() (从事件处理程序到主应用程序)。现在这个返回功能会改变模式吗?它可能是一种工厂设计模式。动态加载(通过反射)+根据事件初始化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