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使用省略号表示可选参数是否是个好主意?
public void update(Object object, boolean... checkFirst)
{
if (checkFirst[0])
{
...
} //if
} //update
我正在使用连接到没有主键以允许多次插入的数据库表的代码(遗留代码,所以请原谅这里的任何不良实践想法)。因此,我认为我可以使用省略号来实现相同的效果,而不是使用两种方法(重载)。但你认为这是一种可怕的做法吗?
干杯,
阿列克谢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