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小提琴http://jsfiddle.net/dAHqe/2/中,我为列表的 2 个主要用途(我已经看到)创建了示例border-radius
。
- 将
border-radius
(因此background-color
)应用于容器(adiv
或 aul
)。 - 通过and伪类应用
border-radius
(因此background-color
)到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内容项(li
s 或嵌套div
s) 。:first-child
:last-child
乍一看,第一种方式(将其应用于容器)看起来要简洁得多,但我一直看到第二种方式。
使用第二种方式有什么好的理由(即可扩展性)吗?
更新:这是一个移动应用程序,所以我不需要:hover
伪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