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链接是对象方法返回对象本身以便为另一个方法调用结果的做法。像这样:
participant.addSchedule(events[1]).addSchedule(events[2]).setStatus('attending').save()
这似乎被认为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因为它产生了可读的代码或“流畅的界面”。然而,对我来说,它似乎打破了面向对象本身隐含的对象调用符号 - 生成的代码并不代表对先前方法的结果执行操作,这就是面向对象代码通常预期的工作方式:
participant.getSchedule('monday').saveTo('monnday.file')
这种差异设法为“调用结果对象”的点表示法创建了两种不同的含义:在链接的上下文中,上面的示例将读取为保存参与者对象,即使该示例实际上是为了保存计划getSchedule 接收到的对象。
我知道这里的区别在于被调用的方法是否应该返回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它会返回被调用的对象本身以进行链接)。但这两种情况与符号本身没有区别,仅与被调用方法的语义不同。当不使用方法链接时,我总是可以知道方法调用对与前一次调用的结果相关的东西进行操作- 使用链接,这个假设会被打破,我必须在语义上处理整个链以了解实际对象是什么所谓真的是。例如:
participant.attend(event).setNotifications('silent').getSocialStream('twitter').postStatus('Joining '+event.name).follow(event.getSocialId('twitter'))
最后两个方法调用引用 getSocialStream 的结果,而前面的调用引用参与者。也许在上下文发生变化的地方实际编写链是不好的做法(是吗?),但即使那样,您也必须不断检查看起来相似的点链是否实际上保持在相同的上下文中,或者只处理结果.
在我看来,虽然方法链接在表面上确实产生了可读的代码,但重载点符号的含义只会导致更多的混乱。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是编程大师,所以我认为是我的错。所以:我错过了什么?我是否理解方法链接有些错误?在某些情况下方法链接特别好,或者有些情况特别糟糕?
旁注:我理解这个问题可以被解读为一种被掩盖为问题的观点陈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真的很想理解为什么链接被认为是好的实践,以及我认为它破坏了固有的面向对象表示法的错误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