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三法则,三法则是什么?总结如下:
如果您需要自己显式声明析构函数、复制构造函数或复制赋值运算符,您可能需要显式声明所有这三个。
我的问题是:在 C++ 应用程序中,我有一个管理资源的类(有一个处理删除指针的析构函数)。我知道应用程序到处都使用赋值运算符,但我绝对确定在应用程序中没有使用复制构造函数,即类型的使用,Class c(..); Class d(c);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仍然需要同时实现赋值运算符和复制构造函数?还是仅一个赋值运算符就足够了?赋值运算符是否有可能以某种方式使用复制构造函数?
欣赏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