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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大项目中有很多代码,它有两种通用类型的代码,一些以很好的 C++ 风格完成,并且已经过 C++ 专家的代码审查,而另一些则没有,也没有。没有大量 for 循环和未经检查的数组(堆)访问的代码包括读取和写入。幸运的是,所有这些对堆的访问都是通过一个类完成的。为了论证的缘故,我们称它为CArray

CArray完全在头文件中定义,因为它是模板化的。大致定义如下(仅显示相关部分):

template <typename elementType> class CArray
{
    /// Most of class details I'm leaving out

public:
    inline elementType & operator[](unsigned int i)
    {
#ifdef CARRAY_BOUNDARY_DEBUGGING
        if(i >= m_numElements)
        {
            throw SomeException("CArray::operator[] going out of bounds");
        }
#endif
        return m_pArray[i];
    }

    /// also have corresponding const version of this operator[]

private:
    elementType *m_pArray;
    int m_numElements;
}

(请假设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复制构造函数、赋值运算符和相应的右值引用版本都做对了。基本上假设类的用户正确使用这个类所需的一切。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有一些编译单元(.cpp文件)定义CARRAY_BOUNDARY_DEBUGGING然后包含这个类(需要代码改进/审查的),但其他没有(坚如磐石的):

  1. 如果类经常通过复制、引用和右值引用(仅限 C++11)在 C++03 的编译单元边界上传递,这是否保证可以并且不会引入问题?C++11?

  2. 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尝试做到这一点?

编辑:澄清。我知道非inline函数必须遵守 C++03 标准第 3.2 节中所述的单一定义规则,但这是内联的。ODR 是否仍然适用,或者这里还有其他有效的东西?此外,C++03 标准规定“内联函数应在使用它的每个翻译单元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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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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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这不行,这是UB。内联定义在整个程序中必须相同。如果您想在某些地方使用额外的逻辑,但不是全部,只需将其设为另一个成员(写​​作也CArray很愚蠢):

struct silly_array {
    T& operator[](int x) { /* unchecked */ }
    T& at(int x) { /* check bounds */ return (*this)[x]; }
};
于 2012-05-20T12:56:35.920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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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读你引用的句子的其余部分。7.1.2(4) “内联函数应在使用它的每个翻译单元中定义,并且在每种情况下都应具有完全相同的定义(3.2)。”

于 2012-05-20T14:30:51.48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