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有一个疑问,经过这么多解释,我仍然没有真正明白这一点。为什么我们需要声明一个私有静态方法?由于该方法是私有的,因此只能由类本身访问,并且可以轻松调用内部函数而无需创建实例,不是吗?还是我对这个概念错了?我的意思是我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有一个私有方法(因为我们希望只保留类本身的逻辑)并且我也理解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静态方法(因为我们不需要实例来访问该方法)。所以,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在私有时将其设为静态?好像我们不希望任何其他类访问它并且不能直接从代码中调用它(因为它是私有的)但我们仍然将它保持为静态?
对不起,我很困惑。谁能帮我解决这个概念?
最好的问候, 易莹